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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“湖上检察室”守护一方碧水青山

时间:2017-05-12    来源:    阅读次数:1377  【字体:   上一篇   下一篇

为进一步加强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,督促各涉湖管理建设职能部门严格履责,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氛围。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通过与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多次对接,共同商讨,最终与津市市人民检察院达成一致意见,设立一个“湖上检察室”。

经过四个多月的紧张筹备,于5月10日,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检察院“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(饮用水源保护区)检察室”正式揭牌。这是津市以及湖南省首家河湖生态资源派驻检察室,旨在通过“检察监督+行政执法”的共同治理模式,加强河湖环境司法保护,促进生态文明建设,让毛里湖区域的天更蓝、水更清、山更绿。

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(饮用水源保护区)检察室是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前哨岗。以保护、防治、改善毛里湖水资源、修复毛里湖水生态为主要职责,着力于构建责任明确、协调有序、监管严格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,维护河湖健康生命,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。

揭牌仪式现场

派驻检察室成立后,将重点以下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工作。一是:生态保护方面重点监督非法捕捞行为以及破坏土壤、林木和植被的行为;二是:环境保护方面重点监督向水源地非法排污的养殖场、生产加工企业,重点监督非法向水源地投肥养殖的行为,重点监督生活污水向水源地排放的行为;三是:保护方面重点监督破坏湿地资源、水资源的行为;四是:工程建设方面重点监督工程预决算、招标投标、工程施工、工程验收等环节违规违法行为;五是: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重点监督项目资金截留、贪污、挪用、违规使用等非法行为。

揭牌仪式现场

围绕“保护毛里湖河湖生态环境资源”的总目标,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、津市市人民检察院还联合了市政法委、财政局、国土局、环保局等13家单位,通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,实现到2020年,毛里湖周边的工业污染、农业污染源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治理,沿湖乡、村垃圾集中处理,牲畜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,区域内水土流失严重状况得到治理,无乱占乱建、无乱围乱堵、乱采乱挖河道行为发生,乱捕乱毒乱炸鱼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,毛里湖的水质标准常年保持Ⅲ类以上,饮用水源区常年保持Ⅱ类及以上。

挂牌仪式现场

有了津市市人民检察院“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(饮用水源保护区)检察室”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,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行政执法有了抓手,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、湿地公园建设将能得到更有力的支持。毛里湖河畅水清,岸绿景美,人欢鱼跃的美好图景将跃然呈现在人们眼前。   

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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